各相关学院:
按照《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审核管理办法》(见附件1)相关要求,2023年我校有3个专业需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分布
专业名称 | 所在学院 | 首次招生时间 |
翻译 | 外国语学院 | 2023年秋季 |
应用心理学 | 传媒与会展学院 | 2023年秋季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3年秋季 |
二、时间进程要求
为按时向省学位办提交申报材料,各专业务必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校外专家组评议各环节工作。各学院要按照《福建商学院第五批(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方案》(附件2)要求的时间点推进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具体如下:
(一)8月1日前,相关学院将本学院迎接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方案(包括人员分工、进度安排、责任人、联系人等内容)报送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二)10月1日前,各专业按照《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附件3)指标和观测点撰写《自评报告》,填写《福建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4),并整理完成相应的支撑材料。
(三)10月15日前,由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牵头组织校内评审专家组进行预评审,各学院根据校内评审专家组意见建议完善整改材料,并完成校外评审专家的聘请和审定,制定迎接专家进校评审的工作方案。
(四)11月30日前,各专业所在学院完成授权专业专家评议各环节工作。
(五)12月20日前,完成各专业申报材料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校内公示以及报送工作。
三、各专业需报送的材料
(一)专业自评报告
(二)《福建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三)自评依据(支撑材料和相关教学档案目录)
四、相关工作要求和说明
(一)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直接关系学校发展和学生利益,相关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要及时组织力量,深入研读、解析评审指标体系,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有序推进,积极做好迎评准备;要根据各自专业的实际情况认真撰写自评报告、整理支撑材料,按照既定的时间安排完成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各环节工作。
(二)为了方便各专业做好授权专业审核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相关准备工作,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对评审指标体系进行分解,形成《福建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审核支撑材料参考目录》(附件5)和《福建商学院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参考用表》(附件6)供各专业选用。各有关学院在使用过程中可根据参评专业特点,围绕评审指标体系作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将支撑材料做实做足,充分展示授权专业办学水平。
(三)请相关学院在11月3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各专业申报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提交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四)相关学院在评建过程中,如有问题需要协调解决的,请及时和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联系。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办公地点:连江校区诚信楼107
联系人:张春全;电话:26292966;
电子邮箱:pgb2019@fjbu.edu.cn。
附件:
1.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审核管理办法
2.福建商学院第五批(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方案
3.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
4.福建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5.福建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审核支撑材料参考目录
6.福建商学院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参考用表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