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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福建商学院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下设教学质量监控科、教学评估科2个科室,负责组织开展全校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评估相关工作。


一、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的方针政策。

2.组织制订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管理文件和规章制度,进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工作计划制定、实施和总结。

3.建立和健全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和优化评估机制,保证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体系的正常运行。

4.负责对教学管理部门、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监控。

5.负责教学督导队伍及学生信息员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学督导工作。

6.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信息化工作,负责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管理,并对所采集的信息进行分析、研究与反馈,组织完成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报的编制。

7.负责组织、实施由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各类本科教学评估工作,负责学校其他各类教学质量和教学工作评估的指导与监督。

8.独立或协同教务处开展校内各类教学评估工作。

9.开展教学评估、专业认证、教学质量监控的调查研究工作,为学校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提供咨询服务。

10.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质量监控科岗位职责

1.负责构建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并保证该体系正常有效运行;

2.负责制定、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各项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

3.负责对教学管理部门、各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控;

4.负责教学督导队伍及学生信息员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学督导工作;

5.负责建立健全网上评教和评学系统,组织开展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

6.负责教学评价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定期向学校、院(部)和相关部门反馈或通报教学评价信息;及时在部门网站上发布、更新有关教学督导和评价信息;

7.负责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填报和上传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平台并负责相关数据的发布;

8.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

9.完成学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学评估科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的规章制度、政策措施和评估指标体系等;

2.负责组织、实施由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各类本科教学评估工作;

3.负责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

4.独立或协同教务处开展校内各类教学评估工作;

5.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对院(部)教学工作年度考核评比工作;

6.负责在部门网站发布、更新教学评估信息;

7.完成学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