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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专业评估支撑材料收集整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9 11:12:44 浏览人数:

全校各部门:
根据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专业评估(以下简称“学位评估”)的初步安排,我校将于2019年11月迎接省评估专家的现场评估。学位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时间十分紧迫。为确保学位评估材料收集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材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1.各部门责任人要认真按照《福建商学院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福建商学院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的要求进行内部分工,做到科学分工、责任到人,高效有序地收集各类材料;
 2.各部门应根据《福建商学院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所收集材料的特点,合理设计相应的表格、材料规格要求等,方便基层单位收集和提交相关材料;
 3.各部门要严把质量关,保证所收集整理的材料数据真实、准确、一致,材料的表述要完整,不能有明显语病和原则性错误;
 4.所提交的材料应严格按照《福建商学院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支撑材料整理的规范标准及要求》(附件1)的有关规定进行排版和整理;
 5.各部门要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要有时间紧迫感和历史责任感,将收集整理学位评估材料作为本部门当前的第一要务来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严格做实材料的审核工作
 1.为强化责任意识,保证所有支撑材料规范、完整,所有上交材料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坚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
 2.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所需提交材料的负责人和审核人,对所报送材料负责;
 3.对本部门范围内的一般性支撑材料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填写《福建商学院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估支撑材料审核表》(附件2);
 4.一级指标“牵头部门”负责人(简称一级指标负责人,下同)须对本一级指标所有的支撑材料进行审核(批),审核无误后提交学校评估办;
 5.涉及全校性的发展规划或重要的支撑材料,由部门责任人、一级指标负责人审核后,还应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三、材料的提交要求
 1.对于《福建商学院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的支撑材料,由一级指标“牵头部门”负总责。“配合部门”支撑材料做好后,统一将材料提供给“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将材料提交给校评估办;
 2.对于《福建商学院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的支撑材料,由首批五个本科专业负责人根据分解表的材料清单进行组织,相关部门配合;
 3.各部门提交的纸质材料,必须是经过相关负责人审核(批)。负责人审核(批)后,在意见栏内签上“已审核。同意提交”字样;
 4.所提交的材料首页应附有责任人的审批表,并按目录的顺序装订、整理;
 5.所提交的材料的用纸、格式、字体、装订等要符合规范,确保材料整齐、美观;
 6.各部门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的材料须在5月31日前完成;2018-2019学年的材料须在7月20日前完成;2019-2020学年新发生的数据、材料须在9月15日前完成)提交按要求装订好的纸质材料,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pgb@fjcc.edu.cn。逾期未提交的部门,学校将予以通报。
 7.材料提交地点:连江校区诚信楼107室,学校评估办公室,联系电话:26292966。暑假期间提交材料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1.福建商学院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支撑材料整理的规范标准及要求 
2.福建商学院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估支撑材料审核表
                                 
福建商学院评估办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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