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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三批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校内预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1 09:24:13 浏览人数:

各有关学院:

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商院质评〔20213号)安排,为帮助和促进第三批接受学士学位授予权审核专业所在学院进一步落实迎评工作,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决定在1014-15日开展校内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以下:

一、时间地点

二、专家组组成

校内专家,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工作人员,教务处工作人员

三、工作流程

1.听取专业工作汇报

2.查阅教学档案材料

3.走访专业实践场地

4.现场交流反馈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参评专业以正式参评的态度做好各项迎评工作;

2.各专业要提前2个工作日提交自评报告、简况表、自评依据PDF电子版,由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提前转给专家审阅;

3.各专业要准备好汇报PPT15分钟以内),自评报告、简况表、自评依据合订成册,并双面打印5份,供专家现场使用;

4.各学院现场递交各专业迎接专家实地评审当天的工作安排(方案)以及拟聘的五名校外评审专家名单。

 

附件:

1.**专业拟聘实地考察校外专家组名单(空表)

2.学士学位授予权审核专家评审日程安排示例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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