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教高〔2021〕45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我厅制定了《福建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http://jyt.fujian.gov.cn/xxgk/zywj/202112/t20211213_5792134.htm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12 月10日